全国人大代表王光远建议:推进民营经济的科学发展
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联主席王光远在发言时表示,民营公司家要城实守信、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公司自身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实现民营经济的科学发展。
民营经济的发展存在投资难、融资难、创新难、可持续发展难等问题,这些问题的长久存在既有公司内部原因,也有外部环境的影响。对于改善民营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王光远建议,要真正确立民营公司公民权以及相应的同等公民地位,唯此才谈得上对民营公司的尊重和保护。民营公司在面临公权力威胁的时候,要得到足够有效的司法保护。
此外,对于制度环境的改善,王光远建议,对政府职能以及国有公司的业务边界做严格的鉴定,其余的尽可能全部交给市场来决定。尽可能的取消各种所谓的特殊待遇,给参与者公平的政策。
在监管上,王光远认为要正确理解监管职能。监管强调的是监督,而不是管理决策,监督权不同于决策权,所以,对于监管结果进行裁判和实施奖惩而不是剥夺公司经济主体的决策权,要把真正的公司经营的权利交给公司。
王光远表示,面对正在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制度制定的随意性要得到有效的控制。站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讲,关键是要吸引注册和监管制度的改革,尽快建立民营公司征信平台。对于服务环境的改善,要真正建设一个服务性的政府。建设过程中要支持民营公司。
在服务上,王光远建议,工商联、各类商会应该和政府建立良好的合作联动机制,为民营公司提供信息服务、利益保护服务、国际沟通服务、人才制度服务等。(记者 胡美东 孙力)
编辑: 宁波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