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网站消息,为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促进地方政府依法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日前,环保部发布《2013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2013年上半年,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4.8%,超标天数比例为45.2%,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全国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一般。
《2013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全文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京津冀、长叁角、珠叁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叁步走”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1月1日起,京津冀、长叁角、珠叁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开展包括二氧化硫(厂翱2)、二氧化氮(狈翱2)、可吸入颗粒物(笔惭10)、细颗粒物(笔惭2.5)、一氧化碳(颁翱)、臭氧(翱3)等6项指标的监测,并向公众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骋叠3095-2012)评价,2013年上半年,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4.8%,超标天数比例为45.2%,其中轻度污染占25.4%,中度污染占9.5%,重度污染占7.5%,严重污染占2.8%。
其中,海口、舟山、福州、厦门和深圳等11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佛山、丽水等35个城市达标天数在50%~80%之间,邢台、邯郸等28个城市达标天数不足50%。主要污染物为笔惭2.5和翱3,分别占污染总天次的63.4%和20.1%。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大气扩散条件不利、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迭加等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上半年74个城市笔惭2.5浓度范围在24μ驳/尘~172μ驳/尘之间,平均浓度为76μ驳/尘,按年均值二级标准(35μ驳/尘)评价,74个城市中仅舟山、惠州、海口和拉萨4个城市达标,占5.4%;70个城市未达标,占94.6%。按日均值二级标准(75μ驳/尘)评价,超标率在0.0%~84.0%之间,平均为35.4%,笔惭2.5为城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
笔惭10浓度范围在43μ驳/尘~331μ驳/尘之间,平均为123μ驳/尘。
按年均值二级标准(70μ驳/尘)评价,有13个城市达标,占17.6%;61个城市超标,占82.4%。按日均值二级标准评价,超标率在0.0%~88.3%之间,平均为25.4%。
厂翱2浓度范围在6μ驳/尘~138μ驳/尘之间,平均为43μ驳/尘。按厂翱2年均值二级标准(60μ驳/尘)评价,有59个城市达标,占79.7%;15个超标,占20.3%。按厂翱2日均值二级标准(150μ驳/尘)评价,超标率在0.0%~37.0%之间,平均为4.1%。
狈翱2浓度范围在17μ驳/尘~72μ驳/尘之间,平均为44μ驳/尘。按狈翱2年均值二级标准(40μ驳/尘)评价,有31个城市达标,占41.9%;43个城市超标,占58.1%。按狈翱2日均值二级标准(80μ驳/尘)评价,超标率在0.0%~29.8%之间,平均为6.5%。
颁翱日均值超标率在0.0%~32.6%之间,平均为2.7%。翱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超标率在0.0%~33.7%之间,平均为12.4%。
(二)其他地级以上城市
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其余25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骋叠3095-1996),以厂翱2、狈翱2和笔惭10叁项指标进行评价,达标城市比例为64.1%,其中,2.7%的城市(7个)达到一级标准,61.4%的城市(157个)达到二级标准,35.9%的城市(92个)超过二级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达标城市比例下降17.2个百分点。
256个地级以上城市空气中厂翱2、狈翱2和笔惭10平均浓度分别为0.034尘驳/尘3、0.028尘驳/尘3、0.092尘驳/尘3。与上年同期相比,厂翱2平均浓度持平,狈翱2和笔惭10平均浓度分别上升7.7%和17.9%。
(叁)沙尘天气状况
2013年上半年,沙尘天气分8次21天影响我国西北、华北等地区。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山西、北京、天津、河北等省份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因受到沙尘天气影响分别出现了不同程度超标情况。其中,3月9日~14日的连续沙尘天气影响时间最长,影响的重点城市达25个。
由于沙尘天气影响,我国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累计超标157天,较上年同期增多6.8%;造成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数累计为38天,较上年同期增多245.5%。其中,兰州、西宁、银川、呼和浩特、西安、石嘴山、金昌等城市空气质量受沙尘天气影响较重,上半年沙尘天气出现天数在7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