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实施“3个1”经营者素质提升工程。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对选出的100名小微公司优秀经营者到高等院校进行系统进修培训、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小微公司主进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10000名小微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重点工程项目采购活动的管理,杜绝采购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就地就近”优先选购中小微公司生产或销售的产物。
十一、支持中小微公司加快技术改造。中小微公司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需加速折旧的,可按规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
十二、加快中小微公司资金流转。政府工程、大型公司、综合超市、大型商场在采购或销售中小微公司的商品时,应按商品的属性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款支付的期限,约定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收货后的60天,在约定期限内及时支付货款。
十叁、鼓励创办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公司。自工商登记之日起2年内,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财政等部门认定,可享受缴纳公司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100%、市县留成50%的财政补助。
十四、促进中小公司加速壮大。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公司,按其当年度新增增值税省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十五、鼓励中小微公司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和省级着名商标的中小微公司给予财政奖励,并对其在省级以上媒体为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特色度而开展的广告、代言、冠名等宣传推广活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山西省中小公司局局长胡荣华说,这仅仅是首批扶持措施。在此基础上,省里将再抓紧研究出台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包括金融扶持措施以及支持小微餐饮公司和电子商务发展优惠政策,有效改善中小微公司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相关专家表示,这是山西历年以来对中小微公司帮扶力度最大的利好政策。相关措施逐步到位后,山西省中小微公司的资金充足度、经营活跃度以及持续发展性都将得到极大提升,中小微公司的整体发展将更进一步。(记者 孙瑞生 实习记者 成翃)
实习编辑: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