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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渝北区工业园工作的谭平昨日向本报反映:我在南岸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为了免去相关契税、需证明自己是第一次购房,我必须回老家开证明。11月5日我回到户口所在地万州。 当日,我前往万州区房地产档案管理局,以父亲谭超员的名义开具了无房证明,缴纳查档费25元。 因父亲年龄过大,不能办理贷款,12月3日,我再次来到该局,以自己的名义开具无房证明。这一次工作人员告诉我,每张证明要收取75元。 相关新闻:
同样是查档费用,相差不到一个月,价格就相差叁倍。难道行政收费涨幅超过了颁笔滨? 收费标准难道一个月可以涨3倍? 万州区物价局价格科一自称姓徐的工作人员表示,开具无房证明有两种:一种是查询房屋登记结果等基础资料,查询费25元;另一种是查询房屋登记结果等基础资料及相关可公开查询全部资料,收费为75元。如果查询时同名同姓的人在3个以内,就按25元收取;同名同姓的人在3个以上,要核对查询人的所有资料,收费就是75元。由于与谭平同名同姓的人在3个以上,所以收费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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