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福州 > 政府公告
![]() |
对于工业产物生产许可证获证公司提交年度审查材料的通知 2010-05-06 14:38
工业产物生产许可证获证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物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国家总局、省局有关文件的规定,获证公司自取得生产许可证之日起,每年3月底前应当提交年度审查材料。现就2010年度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获证公司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以下年度审查材料: 联系人:黄小红 联系电话:83738223; 二○一○年三月一日 |
|
|||
| | | | | |
|
客服电话:010-84883300 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email protected]
|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