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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放宽公司注册登记条件 支持私营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2010-07-20 15:48
中国日报网消息:山东省工商局7月20日宣布:全省工商机关将放宽公司注册登记条件、放宽个体私营经济投资限制、放宽个体私营公司名称限制及放宽公司出资限制, 支持私营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天仁介绍说:“对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申请使用不含行政区划名称变更的,由省局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综合业务系统申报,并视核准情况向申请人核发相应法律文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及黄河叁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内的公司,经上一级工商机关批准,其名称中允许使用‘黄河叁角洲’或‘半岛蓝色’等字样。” “除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外,凡允许公有制公司、外商投资公司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个体私营经济开放,”王天仁说。 山东省工商机关放宽个体私营经济投资限制,支持私营公司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银行、证券、保险、水利、石油、矿产、国防科技以及医疗、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社会事业等领域;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参与国有、集体公司的改组、改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山东省工商机关允许个体私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含有生产、加工内容的公司在名称中使用“实业”字样,允许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内容的公司在名称中使用“发展”字样,允许进出口公司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贸易”“进出口”等行业用语。 截至2009年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前沿的沿海七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21.3万户、注册资本(金)1.2万亿元,分别占全省的43.1%和48.0%;黄河叁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3.2万户,注册资本(金)2054亿元。 来源: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赵瑞雪 编辑:刘爱章、李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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